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爪夷文招牌事件




2014年最后一个月,甲州发生一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与华教有关的爪夷文招牌事件。

甲州政府大力推广爪夷文,指示商店招牌与广告必须添加爪夷文、更换马六甲拉也路牌之外,也发“执行爪夷文”通告给州内所有学校。128日,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发表文告,宣称一些华小董事不满甲州教育局伊斯兰教育组主任阿末哈米兹发公函,要华校在学校招牌上添加爪夷文。他认为:学校产业属于董事部主权,爪夷文并非宪法规定的官方语文,哈米兹的要求非但“无理无法”,也是敏感的,他促请所有华校拒绝理会。

华社对招牌是很敏感的,换招牌是天大的事,不轻易为之;华校是华社心血结晶,华校招牌早已经按照规定添加国文,怎可提出额外要求?引起激烈反弹,是必然的。

马华联邦直辖区教育咨询委员会主任王鸿財单刀直入,谴责马六甲州教育局超越权限,自行法外立法;民青团总秘书曾融熙认为,先贤创办华校是为了保留华文教育的原汁原味,爪夷文并非国语,不应强迫执行;马华中委兼马六甲联委会秘书许金汉说,州教育局伊斯兰教育组只能处理宗教学校事务和各校的伊斯兰课程,没有权力向州內各学校发出这样的通令。

反对声浪响彻云霄之际,马华行政议员林万峰与赖明忠双双在记者会作出厘清:甲州教育局只是“鼓励”州内华小与泰小招牌使用爪夷文,没有强制执行。他们披露:联络了州内近20所华小,校方都说没有收到有关公函;此外,甲州国大党主席马哈理温也向他们证实:没有一所泰小收到这类通告。

这个“厘清”犹如醍醐灌顶,更如当头棒喝,给急于表态的甲董联会以及抢先发言的群体狠狠一击,是否有人因此昏头转向,不得而知。

二行政议员向教育局“求证”之后得到的结论,与杨应俊、许金汉等人的“必须执行”相去太远,所谓“厘清”,其实是越厘越不清。鼓励与必须是二个意义不同、语气迥异的字眼,杨应俊岂能搞不清楚就发文告,犯了兵家大忌?

白纸黑字是真凭实据,公函语气用词,究竟是“必须”还是“鼓励”,取出原函,对照即知,无需多费唇舌。行政议员“厘清”过后,许金汉等同一阵营的国阵“同志”默不作声,不再追究可以理解,最早发难的甲州董联会噤若寒蝉,就不可思议了;之前喊得理直气壮的杨应俊噤声,不就等于自认理亏?

杨应俊“接到一些华小董事投诉”之说,与行政议员言之凿凿的“联络了州内近20所华小,校方都说没有收到有关公函”相互矛盾,给人扑朔迷离之感。甲州共有65所华小,行政议员“联络”的华小,是否包括杨应俊所指的“一些”?杨应俊有必要告诉我们:究竟因误导而发文告,还是有凭有据,确有此事?唯有追究到底,才足以“还杨应俊清白”,否则就有冒进之嫌。

董总烽火四起,甲董联会是倒叶邹先锋,杨应俊与“研究主任” 杨才国二人频频在记者会、电视亮相,忙得不亦乐乎。既有“研究主任”之设,必非专研倒叶邹之策,风尘搞串联之余,协助杨应俊弄清楚信的真伪,确定文告所言属实,应是杨才国职责所在。郑重其事发文告,被马华行政议员抢白后缄口不言,难免给人“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的感觉。

2014.12.27.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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