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最低薪金制的问题




原以为内阁会听取民意,撤销外劳与本地工人同享最低薪金的规定,结果却是证实了早前由外劳承担人头税的传言。

政府实施的新政策,往往给人急就章的感觉,让人无从下手。仓促推行的AES交通 执法系统闹了大笑话,最低薪金制又在没有充分准备之下落实,势将成为第二个笑话。

考虑不周全、条例不明确之下仓促推行,商家因无所适从而萌生极大不满。马六甲中华工商总会和马六甲中华大会堂日前成立了“最低薪金制利惠国家经济委员会”,并联合全国57个团体到布城展开和平请愿。

领导人发言时,都强调他们没有反对最低薪金制,只是不能认同外劳与本地员工同享;马六甲工商总会会长陈保成还列举数字,揭露提高外劳基薪之后,外劳的收入比本地员工还高,这是不该有的。

甲华堂向来比较关注文教课题,这一回为何与一些人眼中的资本家站在一起,走上举标语、示威之路呢?主要是最低薪金制影响太大了,直接受害的虽然是厂商,牵涉面却是包括小商人的各行各业,涵盖市井小民的日常生活起居,层面广泛。

薪金制是企业机构的灵魂,完善而又合理的薪金制,是吸引员工和决定员工是否有归属感的要素。欠缺完善合理薪金制的企业,员工的流动率高、士气低落、产品质量下降、市场萎缩、信誉受损是必然的后果。

有些企业的起薪虽然没有达到法定的900元的最低要求,却是以勤工奖、花红、津贴、医药等福利来弥补。这些很有激励作用的额外补贴,可以使员工不任意旷工或请假,工作积极。政府如今规定所有津贴包括在最低薪金制内,勤劳与怠惰的员工收入没有差别,谁还会努力工作?

更动或调整薪金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遵守法令之外,也必须考虑公司的赚钱能力、利润、资金等因素。譬如某个公司起薪是750元,年功加俸50元,到了第3年,薪水才达到900元。最低薪金制实施之后,新来的员工享有的月薪与做了3年的旧员工相等,必然引起旧员工的不满。来自麻坡、峇株巴辖、马六甲及吉隆50名各行业代表,发布文告担心导致怠工或工潮,是极有可能出现的。

很多实行最低薪金制的国家,不允许外劳的起薪和国家公民一致,我国政府的强制规定是短视和不合理的。如果没有撤销,肯定会增加成本影响利润,厂商把增加的开销转嫁给消费者,是无可避免的。

2013.2.4.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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