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别将内部矛盾尖锐化


新纪元事件导致华教队伍大分裂,道不同不相为谋,林连玉基金会与董教总分道扬镳。董总和教总的合作经不起考验,貌合神离迹象越来越明显;林连玉基金会秉承林连玉为民族教育的鲜明立场前赴后继,近年更配合时代所需,争取民主人权。

华社对林连玉基金会寄望甚殷之际,被基金主席杜乾焕博士肯定为“能干、有策略和负责任”、 身兼行政主任与高级执行员的黄业华,111日突然接到由董事会义务秘书李亚遨签署,暂停行政主任职务的通知书,随后又收到常务董事会要他出席听证会的信。

血气方刚的黄业华,“觉得在李亚遨的掌控下,林连玉基金已成了没有公义的地方。在处理义务秘书与行政主任矛盾的时候,毫不讲理的就根据义务秘书片面之词制裁本人,对行政主任没有丝毫信任。本人完全不相信内部调查委员会是个公正的申诉管道,因此决定杯葛内部调查委员会,以示强烈抗议。”24日,黄业华致函全体董事,表示:“既然义务秘书干预行政部的问题已持续一年有余,董事部也没有意愿解决这个问题,继续下去只会造成更大的冲突。本人谨此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黄业华在辞职信说:“2008年新纪元学院风波爆发时,许多支持院长柯嘉逊的华教人士,频频以‘董事部干预行政’的理由批评叶新田……指责他没有像林晃升般将秘书处同仁视为平起平坐的战友……当这群被叶新田排斥的华教份子在林连玉基金活跃时,他们竟然依样葫芦允许义务秘书李亚遨任意干预行政权……这证明‘董事部不得干预行政权’只是批评叶新田的工具,而不是他们奉行的原则。”矛头指向全体董事。

黄业华把来往书信和感受一股脑儿贴上面子书,使内部矛盾尖锐化。我发表的意见,被友人认为是火上加油使事态恶化。我并无此意,而是以处理劳资关系的经验为基础,认为李亚遨和董事会的信不完全依照劳工法令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我劝黄业华必须出席听证会,因为“根据劳工法令,听证会是有约束力的,即使员工不到场,听证会也将依据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因此,员工不出席听证会,不给自己机会在听证会上辩护,是很吃亏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黄业华在某报2012年元旦访谈中表达的中心思想,很有“长他人志气”嫌疑;擅自删除部分董事名字,是不该的。另一方面,民主人权高涨时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观念已经落伍了,处理劳资关系必须根据法令进行,任何疏忽,都可能是无可挽回的失策。

2013.2.8.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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