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青抗议行动党州议员雷尔以“混蛋”辱骂巫统,日前两度冲撞槟城州议会,又到行动党吉隆坡总部示威,破坏行动党总部招牌,把撕毁的备忘录扔向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王建民的脸;彭亨州巫青也到关丹行动党党所示威,踢损大门,扬言烧掉党所。任性而又无法无天的作为,强力冲击牛汝莪与安顺二场补选的选情。副首相慕尤丁出来为巫青缓颊,说:“血气方刚的巫青团只是想维护党的尊严……这是自然反应,当他们受到挑战时,不会默不出声。”
此言一出,“自然反应”四字突然成为宠儿,锋头之健,一时无两。网上,有人为四字大做文章,也有人认为巫青是被过度溺爱的宠儿,大人要负最大责任。
何谓“自然反应”?美国《生命小秘密》网的载文说,人体有8种自然反应(involuntary response),是难以控制和避免的:哭泣、打嗝、三维视觉、脸红、接吻、大笑、眨眼和放屁。根据解说,这8种自然反应,是在感官受到刺激时,自发性的动作,控制不来,避免不了。
男女日夜相处,日久生情,是自然反应;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见到打扮妖艳、衣着暴露的异性,不期然产生性冲动,也是自然反应。但是,有这种感觉的人,是否可以即刻行动,将对方俘虏而不考虑对方是否已婚,有没有亲密的异性朋友,血统关系等等?产生性冲动,是否能够不顾后果,侵犯和伤害对方?被过度激怒的人,是否可以不考虑后果,将对方置于死地?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
示威是激进主义的作为,所要展现的,是一群人的共同意愿和看法。示威行动可以是表达对公共议题的观点,也可以是所主张的意见的申诉。不论哪一种形式的示威,都必须有组织性地通过计划、号召等等步骤,才能够很好地执行。
自然反应主要针对个人行为而言,不能应用在执行共同意旨的示威;因此,示威不应该被视为自然反应的一种方式。
“发乎情,止乎礼”是古训,民主法制国家,情理之外,还必须守法。每个人的行为,都必须在情、理、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能逾越,否则 必须面对后果。三权分立是法治国家的精髓,领导人必须公正不阿,不应偏袒错误的一方,助长不良风气,破坏种族安宁和社会秩序。
巫青利用“混蛋”字眼闹事,不是第一回。2009年,行动党前国会议员卡巴星因接到子弹恐吓,在国会怒斥巫青团“混蛋”,引发轩然大波。次日到国会出席会议时,卡巴星遭一批态度嚣张,语言粗鲁的巫青团员围堵,全国哗然。犯错者最后仅受到罚款轻判。
这次事件,警方虽然盘问一些涉及者,可是至今未见进一步行动。505以来,暴力阻扰反对党集会事件频仍,可以预见,如果犯错者继续被包容,或者被轻判, 暴力事件势将更加猖獗,“寄居者”、“入侵者”之类破坏种族和谐的歪论,将不断出现。
(2014.5.30.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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