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

同人不同命


我国严格管制枪械,军火法令明确规定:拥有来历不明枪械者死罪。

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申请者需通过非常严谨的审核,经几个部门证实行为良好,没有不良纪录而且很有必要,方能获准;民选的国州议员在任时则是可以拥有枪械来自卫。

正由于管制严,非特殊人物不易得,拥有枪械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身价”非凡”;于是有人自我膨胀,枪械成了”显威风”之物,不时亮枪来满足”高人一等”心态。

甲州最近发生州议员亮枪事件,波涛连连。

说起来非常可笑,亮枪理由居然是鸡毛蒜皮小事:居民协会邀请该议员出席庆典,不发公函而是通过手机短讯,惹恼了尊贵的议员,愤而亮枪恐吓居协主席。

居协不是官方组织,邀请是好意加尊重,有公函当然最好;资讯时代,士急马行田,

发个短讯通知也无不妥。自视甚高而觉得不被尊重,私下向负责人提起,不重犯即可,何必显威风,亮枪恐吓呢?万一擦枪走火误伤良民,后果严重。

非为自卫,无故亮枪属违法,不乏因此而受训诫甚至没收枪械的先例。

这位议员却福星高照,有首席部长撑腰,”两人私下解决就可以了”,不必面对法律制裁或议员行为法则对付。首席部长说了算,居民不满和反对党喊得声嘶力竭都无济于事。

同是议员,林敬贤就没有这么幸运。好好一个假日,不与家人共享欢乐时光,大清早去为民请命,动手除去非法电讯塔基地螺丝钉被捉拿归案,还被首席部长诬指为”偷铁贼”。

本届大选,反对党在甲州创下一国五州空前佳绩,使扬言要使马六甲成为”零反对党 州”的首席部长颜面无光;首席部长理应痛定思痛,认真检讨才是。两位州议员 事件清楚说明,首席部长完全没有从”失言”中吸取教训,不能拥有更高、更深、更广的视野,更理性处理问题。”帮亲不帮理”,如何服人?

一位是为了居民安危而蒙受官非,还不幸归入”宵小”行列;一个虽已违例,却因有大树遮荫而平安无事,同是人民代议士却不同命。有理性的选民,怎能不为林敬贤叫屈?

大选后,首席部长为了赶上潮流而设立部落格,岂料一篇有关养猪的言论被365位网民攻得体无完肤,迫得关闭回复拦,还以”骇客入侵”当遮羞布。首席部长的心态和处事,难道要等另一次政治大海啸来纠正吗?

(2008-5-16南洋商报《众议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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