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

公器私用


顾名思义,公器私用就是利用公家提供的资源和便利,为自己或所属集团办事,从中谋取不应该享有的利益。

对政府或者执政者来说,所谓公器就是公共权力;公器不能私用,是为官者的起码常识,也是权力行使的前提。权利在握的领导人一定要公私分明,公平、合理地使用公家的钱财或者其他资源,不能徇私,更不能只惠及一部分或者指定的个人或集团。没有遵行这个原则,就是就是公器的私用与滥用。

州政府规定行政议员不能有私人业务,就是为了防止利用手中公权为企业谋取利益,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公器私用的例子不胜枚举,却有一类打着公家旗帜,以权谋“大”私的公器私用,在巧妙的掩饰下被忽略。

马六甲州政府先前宣布只有支持国阵的承包商、建筑商才能投标政府工程,就是明显的例子。可能是吃髓知味,也可能是急于挽回民心,甲州政府今年初宣布动用公帑发怃恤金200令吉予家中有亲属逝世的州子民。

与整个葬礼费用相比,这个数目虽然是杯水车薪,却也体现政府的人情味,理应受褒扬。遗憾的是:申请表格中的“州议员支持”栏项,必须由国阵议员签名推荐才奏效,反对党议员签名的申请表格,一概拒绝!

在记者会大吐苦水的蔡女士说:申请表格由她所居住地区的州议员签名,名正言顺,怎能因为是反对党议员就拒绝呢?

面 对傲慢又狂妄的当政者,蔡女士的公开投诉和反对党的大声抗议不会得到州政府任何回应是意料中事,邱培栋州议员的高度愤懑也肯定无济于事,只是如此明目张胆 以纳税人的钱来为自己的政党做事,已经违反了施政公平的最基本原则。“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州政府这么做能否如所愿赢得民心,答案显而易见。

高喊“有人在朝好办事”的马华默许这类滥权行径不足为奇,匪夷所思的是标榜争取公平社会,保障平等人权的领导性华团竟视若无睹,眼睁睁看着执政者以双重标准行事而保持缄默,顺民心态令人扼腕。

当政者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为公,不能谋私。即使谋的是所属的政党,也是违反公器不能私用的守则。 做到秉公用权,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也唯有如此,才配得上贤明公正的当政者。

浅显道理,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搞不清楚!

2008.12.26.《龙门阵》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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