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官位的魅力




選委會前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去年延长任期一年,引發声势浩大的街頭示威。一年很快过去,这位备受争议的选委会主席終于退休了。

阿都拉昔广受抨击,是由于他主宰整个选举的运作,选举的事他一人说了算。非议的人认为选委会过于偏袒执政党而使反对党处于不利,影响选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没有官职之后,阿都拉昔接受《東方日報》專訪時大吐苦水,申訴多年來的“冤屈與困頓”。他说:“我從來沒有帮助过(国阵)政府,因为现有的(选举)体制帮了他們!……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能赢!”选举法令有利执政党人所皆知,关键在于阿都拉昔大权在握时,有没有作出任何努力促使法令更能体现民主?

选举法令最大弊端在于违反了最基本的一人一票民主准则,以致城乡之间选民数目差异巨大。独立初期,宪法规定城市选区不能比乡区多出15% 的选民,尔后被修改为50%,最后完全废除。全国人口最多的选区加埔目前有10万8千名选民,最少的布城只有7千余名,差距之大显出法令的不公面。

这是选举法令一改再改又改的结果。阿都拉昔说“我們的法令自獨立以來,完全沒有成長過!”是不正确的。事实是:选举法令是有“成长”的,不过都是朝更加有利执政党和某一族群的方向走。

根据宪法,每十年进行一次选区划分,下一回应是在2010年。修改选区需2/3支持票,因此,308政治大海啸否决了执政党2/3的绝对优势是民主的一大进步,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阿都拉昔一再强调他是根据选举法令行事,却有意忽略了法令也给选委会某些权力来确保选举公平进行。候选人的竞选费用是有限制的,选委会有认真审核吗?或者只是选择性行使?在野党的投诉不少,从未见过选委会有什么跟进行动,选委会显然有所偏袒。

阿都拉昔把责任全推给法令和当政者,忘了他曾经以“马来西亚选举制接近完美”回应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的指责,言论的公信力如何,可想而知。

和许多政客一样,阿都拉昔戴乌纱帽时唯唯诺诺,一旦没了官职,就大胆放话,不是诉说无奈,就是充敢怒敢言的英雄。官位的魅力,的确能使“无数英雄尽折腰”!

(2009.1.9.《龙门阵》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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