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

自命救世主的领导人


华团龙蛇混杂,有任劳任怨,为团体无私奉献的高素质领导人,有沽名钓誉,把华团当跳板的野心家;有觊觎团体资产而纠朋结党夺取领导权,成功之后任意挥霍中饱私囊的居心叵测分子,也有妄视宗旨章程,专心一志谄媚权贵,为追求名利不惜出卖灵魂的无耻之徒。

日前阅报,方知有一类领导人,是以救世主姿态出现的。

作者从不满被人塞死猫说起,回想他当年加入某华团,发觉章程有很多漏洞,于是“坚持这些弊端必须加以纠正……(后因)改革心切,无意间开罪了某些‘有心人’而套上莫须有的罪名,指笔者把政治色彩带入,结果用尽方法逼使笔者离开……

牛顿第一定律说,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静者恒静,动者恒动。这个形而上学定律,和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有矛盾的。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注册华团是法人,没有人的形体却可以独立操作。章程是团体的灵魂,领导层每年必须根据社团法令向注册官呈报必要文件和记录之外,任何决策都不能违背章程的精神和创会宗旨。这是华团领导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认识和素质。

华团永续经营,不应陈陈相因一成不变,而是必须跟随时代步伐作必要的改变;创会时拟定的章程也需要作相应的修正,这是毋庸置疑的。

有人自告奋勇修订章程,使团体既能迎合会员所需,又不违背时代精神,这是好事。但是任何改变,出发点必须正确,主持的人应该真正做到大公无私,不怀私心。

如果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篡夺领导权,却又高喊改革更新,是否真心诚意,很值得怀疑。譬如有人明明走章程漏洞操弄选举得逞,上台后却高喊选举法不公,这是虚情假意;任何修改,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先在会员大会通过,再呈上注册官,批准后才能够正式施行。不能说改就改,过后才来“补”足。

“关心政治,超越政党”是华团独立操作的要素,如果有人因政治信仰和向主子邀功而借改革之名行投靠政党之实,必然受到抗拒。如何判定,就得看这个人平日的言行,包括他为谁服务,吃什么饭。

分明要引导团体走向死胡同,却又以救世主姿态出现,必定不得人心 成为过街老鼠;此等救世主,不要也罢!

2012.1.13.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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