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杨秀崇的谬论


甲培一董事长杨秀崇213日发表文告,指责我在《龙门阵》专栏的文章“本末倒置,一知半解的妄下定论误导群众。”本文是厘清杨秀崇争校产事件的真相,驳斥杨秀崇不断重复的谬论。

他指责信托人林源瑞“只凭一纸初中文凭肯定校产属于培风中学……完全漠视先贤立下‘指定捐献地对象为培风小学’的碑文。”远古文物,不也根据文字记录辨真伪?

林源瑞的初小、高小、初中和高师,是在培一原校园就读的。这张1947年颁发的初中毕业文凭,盖的印章是“马六甲华侨公立培风中学校”,还有前中华民国驻新加坡总领事馆的讫验印章为证,证据确凿。

先贤陈齐贤、曾江水二人1913年献地的时候,尚未有“培一”这个名称,杨秀崇凭培一董事部自立的一块石碑,又以培一是培风学校承继者自居,断定这块地是献给培一的。事实是:现在的培一是1951年以“培风第一分校”之名注册成立的,又于1963年根据教育法令改称“培风第一小学”并接受政府的津贴,不再是纯民办学校了。献地人先后于1916年和1941年在中国逝世,杨秀崇一再提起的石碑立于1965年,是真正的“妄下定论误导群众”

杨秀崇把他的母校培风中学扯进来,居心叵测。三位信托人除了强调拥有绝对主权,哪有提及培一原校地主权属于培风中学?杨秀崇把话塞在他人口里,是真正的误导。

无论公开或私下谈话,冯秋苹律师的立场一贯明确;说信托人“没有实权”,指的是根据社团法令注册的华团,产业信托人没有实权。培一原校地是私人产业信托,信托人和青云亭四大理一样,拥有委任新人的权力。杨秀崇指责冯律的立论反复,是断章取义,“不研究真相”的强词夺理。

杨秀崇说“没有学校愿意接受迁校建议……培一为顾全大局勉强答应”,又提及“征求人承诺为培一筹足150万令吉作为迁校经费”这回事。翻遍2006年至201111次的六校联合董事会记录,只有老总务张雅山先生曾经说过培一若迁校成功,六校一定要全力配合筹款,绝对不能让培一成为全津学校的讲话记录。杨秀崇显然是一厢情愿。

六校联合董事会无条件把冯律师向陈群川征求的土地注册在培一名下,杨秀崇不感恩,反而与信托人争培一原校址产权,又签“不向外筹款”的城下之盟,还大声质问“有谁表示感激”、“何时实践150万令吉的承诺”,是真正的本末倒置。

2012.2.24.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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