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不許協助選民登記?

绞尽脑汁,想不通为何选委会百般为难反对党协助选民登记。


法律规定:年届21岁的年轻人可以登记为选民,在选举中尽公民义务投票,选出心目中理想的代议士,不登记就失去这个基本人权和权利了。


经过多年争取,我国虽然已经是全年登记了,但是选委会在这方面的工作显然不足。选委会目标是每年至少为150万人登记为选民,至今却没有达致。根据选委会统计,目前还有约500万人没有登记,七成是介于21岁与35岁之间的年轻人,可见我们的年轻人多么不注重基本人权。


马六甲虽小,却也有7万人尚未登记。政党自动自发为选委会效劳,协助登记选民,本来就是好事,为何处处为难?


全国大选落在明年三月的传闻甚盛,如果属实,12月将是新选民登记的截止期限。选委会不但本身应该快马加鞭催促未登记者赶快登记,还要感激政党的协助才是。


行动党出动到夜市展开选民登记,目的无非争取多一些人成为合格选民,尽国民义务。负责这项工作的州议员说,他们在现场只是呼吁尚未登记为选民的公民前来登记,没有政治演说,出发点是单纯的。可是“开裆”以来,受到百般阻扰。先是选委会说SPR字眼不能滥用,又有市议会执法官“好言相劝”申请准证;取消布条上的SPR字眼后,却出现选民登记不能和政党挂钩等等选举法令没有明文规定的说法,最近又通过电话“指示”布条上不可以有投票箱图案,令人高度质疑当局是不是不愿意让反对党协助选民登记。


不可思议的,是上周四在新马六甲花园夜市进行时,竟有一群自称武吉卡迪巫青团员到场强力阻止导致肢体冲突,两位行动党州议员受伤。事前,在场的警方人员目睹这批年轻人用不友善言语挑衅不去阻止,反而劝反对党“收档”以息事宁人。事情闹大了,才将一人逮捕归案。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首席部长针对这回事发言时,非但不谴责暴力,反而指责行动党“好闹事”。法治国家,怎么可以默许公开暴力?怎么可以袒护操弄法律的滋事者?护短岂是州首长该有的作为?


行动党已经报案要求警方严惩使用暴力破坏选民登记工作者,希望警方公正处理的同时,我们也希望首席部长能够以国阵首长地位,训令属下不要把法律操在手中;更希望他果敢发挥问责精神,愿意为自己或属下的行为负责!


选举时多一些人投票,就越能彰显民主法治的可贵,投票结果越凸显民意所向!协助选民登记,人人有责!

2009.7.8.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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