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星期五
太苛求了
《东方名家》7月1日发表了杜景宏呼吁“第一大报”专栏作者不要继续抹黑公民社会民主诉求的大作,也提醒他不要把净联盟的表态行动视为替反对党造势。
他强调,报人的天职是为世间揭露不平,为弱势出声;专栏作者下笔之前要参考个中前因后果,妄下结论只会误导读者。他也希望该报能够真切反映当今选举制度的不公,顺便打倒脑残言论。
这篇文章令我想起不久前与一位资深记者的交谈。
他说,报社派记者到现场报道,是对该名记者的信任。报社要的,就是要把见到听到的真实情况写出来,让没机会到场的人了解实况。记者是专业工作,必然知道何者该报道,何者不该;怎么写,记者自有分寸,完全没必要由外人指示记者该怎么做。他认为这是干涉新闻自由,是对记者的侮辱。
他最讨厌发言者在台上口沫横飞说了一大堆,然后郑重其事提醒在场记者“刚才我讲到的某事(或某人)不要报道。” 他认为,既然敢在台上逞英雄,又何必怕记者报道?如果认为所发表的话有杀伤力,可能引起官非或纠纷,为什么还要说呢?
他进一步说,华社整天呼吁报纸公平报道,更有不少人把争取自由民主和平等挂在口头,却不了解他们这么指示记者,根本就是侵犯了记者的报导自由。
听了他的高论,我的第一反应是那些要求采访的记者别报道的事项并非都是骂人、批评人的话,不少是关系到内部事务和会员权益的,不便公开。记者应该谅解发言者情非得已的苦心,怎能一竹竿打翻整船人,认为这样的要求是干涉新闻自由,不尊重记者的专业呢?
尊重是双向的,必须互相尊重才能体现诚意;单只希望得到对方的尊重,却不愿 尊重对方的请求,岂非霸道?
报界经常以每年都必须申请出版准证为藉口,诉说他们不是不维护社会正义,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连基本的正义也不敢维护或者完全丧失了正义,沦成为荼毒读者、误导读者的工具,为虎作伥,这样的报纸还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吗?
最近得到一则消息,该报记者采访后的报道出现严重失误,有关团体负责人二度发函要求更正,结果是“不理不睬”。犯错误不愿纠正,究竟有何所持?百思费解!
心态如此,希望报纸“顺便打倒脑残言论”,岂非苛求?
(2011.7.8.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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