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

落水狗该打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谚语“儿不嫌娘丑,狗不嫌家贫”虽然把狗的忠和人的孝相提并论,不可思议的却是与狗有关的成语如狗盗鸡鸣、狗盗鼠窃、狗苟蝇营、狗嘴吐不出象牙、狗马声色、狗拿耗子、狗尾续貂、狐群狗党等等都属贬义,有人说这该归咎于狗的奴性。

狗因天生的奴性而从最忠诚的朋友沦为绝佳的反面教材,充分反映奴性确是普天下深恶痛绝的行为,没人乐意被称为奴才,无人不认为这是奇耻大辱。

统治阶层对具有奴性的人却是情有独钟,极尽网罗天下奴才之能事。他们需要一大批听命的奴才为他们做事,或当卧底,或为马前卒,或为文棍,或为代理人……不一而足。

有需求就有供应,乐意为统治阶层效劳或自愿降格当奴才的人,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寻觅晋身之阶。有人为了加强谈判筹码,先在地方上建立桥头堡,有一定基础之后,再和统治阶层谈投身为奴条件,华团往往是这类人的最佳选择。

当上奴才之后,先是畏畏缩缩不敢太过明目张胆,尝到甜头之后就放胆施为。充耳不闻反对声浪,一面倒向统治阶层,美其名曰党团挂钩;表现特殊得到封赐,厚颜无耻说是被骂出来的,尊严丧尽还嬉皮笑脸,奴性尽露而恬不知耻。

一旦下野,利用价值没有了,统治阶层视若草芥,如蚁附膻的喽罗不见踪影。狗奴才该不该当反面教材严加批判?有人心存仁慈,劝说别打落水狗。

落水狗该不该打?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说得透彻:“若果不打落水狗,它一旦跳起来,就要咬你,最低限度也要溅你一身的污泥。”

鲁迅进一步说:“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鲁迅的结论是:“倘是咬人之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落水狗确实该打,尤其是输不起心态特重,输了之后千方百计进行分裂破坏之能事,或通过官府不惜求个玉石皆焚之流,更是应该狠狠地打。

(2011.8.26.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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