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会长丹斯里林玉唐7月29日致函各州华堂,就扩大组织建议征求意见。
根据章程,华总由13州大会堂组成,会员数目止于13。初成立的时候,就出现增加会员的舆论,结果是不了了之。
华总成立之前,领导华社的重任由前十五华团总领导机构承担。在历任主席积极带动下,凝聚华社力量,汇聚华社菁英,发挥团结功能,作出巨大贡献。尤其是1985年发表4千多个华团联署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更是重要的历史文献,提出的看法和立场、指出的方向和目标,至今仍然掷地有声。前十五华团成立文化基金动机崇高,可惜移交75万筹款所得之后,华总没有妥善使用而不能发挥应有功能。
华总成立以来,走的是协商路线,总体表现不如前十五华团,导致威信无以建立。如今为何萌生扩大组织念头,而且郑重其事,经由“策略研究委员会”讨论并提呈,在7月5日于马六甲召开的第四次中委会议“深入”讨论?
局外人不便猜测动机,仅就所得资料,就会员权利略抒己见。
《代表制度》有关会员大会的建议:“1.各州中华大会堂为华总创会会员,可委派10名代表出席;2.其他会员为普通会员,可委派2名代表出席,其中1名代表必须是其会长或主席。”
《主要职位的规定》列明:“唯有创会会员(13州华堂)的会长才有资格担任华总会长、署理会长及6名副会长,另增设3名副会长及9名中央委员的名额予加入华总的全国性华团的代表竞逐。”
似曾相识的条文,不就是隆雪华堂85年前成立时“永久董事”的翻版吗?这个落伍的规定曾经引起大风暴,还闹上法庭,2005年才废除。华总策略研究成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怎么又在建议书中提出来呢?人,真的这么难跟得上时代吗?
再三细读林玉唐的信,读到“应扩大组织,以让更多有代表性的全国性组织共同为华总作出贡献……”方始恍然大悟。原来扩大组织,是号召其他全国性华团来为华总服务!原来华总领导人经常喊的反对特权、反对拐杖,都是表面文章!
但愿这些条文仅仅停留在“建议”阶段,华总衮衮诸公,千万不好学“叶公好龙”,举手通过这样的条文。
(原文刊载于2008.8.21.东方日报《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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