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和礼堂,一办白事,一办红事,绝对是风马牛两码子事。华人把这两个场所分得很清楚,绝不混淆。去了丧府,绝不到办喜事人家,避免相“冲”被人责怪。
华人这个观念根深蒂固, 殡仪馆与礼堂并存是绝对不可能的,马六甲却出现了。更妙的是地主事前居然不知道他的地已经创造历史,急得团团转。
不是甲柔教区主教陈志音公开发表声明,揭露身为主权拥有者的甲柔教区对这种安排毫无所知,很多人,包括阿逸沙叻村民,恐怕还蒙在鼓中。
他说:甲柔教区只批准在该地段兴建殡仪馆,出现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并未征求教区同意。言外之意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大家心知肚明。
且听该区行政议员薛亚朝解释:“村内无一寸土地属于私人,兴建礼堂是村民数十年的意愿,加宽扩建之后,可充作村内年轻人消闲活动,大家一起用,何需斤斤计较。”
他还说:“若教区认为是非法,大可将它拆除。”把球踢给教区,大有看你怎么做之意。
爱极乐州议员邱培栋指出:州政府回答他的询问时披露,该建筑物由政府拨款20万,甲柔教区出7万建成。
这块地该建什么,到底谁说了算?村委会?行政议员?还是主权拥有者?
土地法典规定,建筑图测须由土地拥有者签署,主教签的是建殡仪馆的图测,为何建成之后却是礼堂?关键在那里?
更改图测须由地主签署,教区主教有签吗?若无,建筑物与图测不一,为何能够拿到CF?村委会到底有什么窍门?
虽然大部分建筑费是州政府拨款,建成之后,主权归谁、该由谁管理却是明显不过。怎能在教区主教不知情之下,在该处办活动?
如果一切都在甲柔教区不知情之下进行,显然是不尊重教区的作为;村委会权力再大,行政议员影响力再强,也不能漠视主权拥有者。不是谁斤斤计较问题,而是该不该尊重主权拥有者。人际关系最基本原则就是互相尊重,这个道理其实浅显得很。
越俎代庖还是偷龙转凤?解铃还须系铃人,村委会和行政议员不交代清楚,终难释疑。
(2009.9.5.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絕對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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