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市长说了什么
马六甲阿依沙叻村民林义森昆仲忍痛拆除违例兴建的百万豪宅,村民惋惜之余,还有60村民在拆屋当天到现场拉布条,抗议甲柔教区主教陈志音态度强硬,要他辞职。
村民认为这是该村首次看到这么豪华、几乎成了地标的住宅,如今因一些技术问题而非拆不可,非常可惜。他们说,法律不外人情,事情应该还有更好的解决之道。
代表居民发言的温文祥说,从宗教的观点而言,处事态度应以慈悲心出发,但是陈志音主教连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令村民担心未来如果有事都没得商量。
村委会主席黄靖兴深有同感。他说,屋主已经有退让的余地,陈志音不应避而不见,而是应该找出双赢方案,并思考日后面对类似情况,教会领导该如何圆满解决问题。
耗资高达250万令吉的豪宅,为什么非拆不可?林义森说,这是由于地主向法庭申请庭令,要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局拆除非法兴建的房屋,逼得市政局必须行动,勒令在11月2日之前拆除。
甲柔天主教教区主教陈志音是以地主身份,以“图测未经地主签名同意”为由,向法庭作出这项申请的。不过,根据林义森和村委会主席黄靖兴说,有史以来,村民兴建或重建房屋都不需要向地方政府提呈申请,只是向教会提呈图测而已;教会从来就不曾给予村民批准函,主教从来也不曾过问。
村委会主席说:“村民能理性处理问题,为何教会不能,反而一定要逼市政局拆屋子?”这句话可圈可点。
林义森兄弟重建老屋时,就是根据惯例向教会提呈图测,没想到“惯例”这回行不通了,导致必须拆除整座建好的住宅。期间,“在中国经商的哥哥林亿豪不断向主教做出恳求,主教仍然没有答应。”
林义森说,市长曾经清楚说明,只要地主签名,再提出申请,市政局将给予批准,问题就是主教不签名。这个说法得到市长拿督尤索夫占丹的证实。
市长接受南洋商报记者询问时还对豪宅必须拆除感到伤心。他说,“如果能够以同理心及爱心看待阿依沙叻新村豪宅问题,该豪宅可以不用拆除。”
问题是:市长如果“也”能够有同理心和爱心,事情非但不会走到无可挽回地步,陈志音主教也不能够以“这是豪宅主人与市政局之间的事”做挡箭牌了。
屋主在“请求也请求过了,我已认命了,不想继续拖下去;再搞下去,大家都难堪,也不想村民受伤害”之下选择自行拆屋,村民除了眼巴巴望着地标性豪宅被拆,还能做什么?
(2010.11.6.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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