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公布会员名单侵权?




有人对甲华堂主席陈瑞燕说:“大会堂是华社的。”她严词驳斥:“不是华社,是会员的。”。

大会堂和一般社团组织一样,法律上属于会员,非会员既不能出任理事,也无选举和被选权。但是大会堂不同于一般华团,必须把华社属性放在第一位,时刻要记得大会堂是在华社支持下成长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华社意愿,把为华社做事视为首要任务,否则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

曾经公开质疑“华社何物”的甲华堂当今领导层的思维,就是建立在“属于会员的”这个点上,认为只要在选举时想方设法得到会员的支持即可,与什么华社意愿和利益统统无关。

正由于主观上认为“华社何物”,甲华堂领导层这几年的作为是我行我素,完全不理会华社的反应。主办活动、庆典时华团有没有参与无所谓,只要党团挂钩搞得好不愁没有拨款资助;靠执政党近一些,配合执政党讲多一些话,还可以得些勋衔来“光宗耀祖”。

为了确保会员都是忠心耿耿绝不背叛,必须对申请入会者严加审核。友人申请入会不久,就被主席的亲信请到餐馆吃饭,劈头第一句就问:“为什么在非常时刻申请入会?”

把会员名单视为机密,是另一招。甲华堂近几届选举,个人和团体会员只收到一纸通知,没见到会员名单,今年还出现很多会员收不到通知的不该有现象。有意参选者到秘书处询问,秘书“受命”说只准在会所看,不得复印,也不准带出去。

这次改选,由于部分提名人坚持要拿完整的会员名单,和选委会主席秘书僵持不下,选委会打电话咨询法律顾问王乃志,回答是:“会员名单有个人资料,不能公布,否则是侵犯隐私权。”

这是哪一门逻辑?2005年之前,每一回改选,会员都收到完整名单,从来没有团体或个人抗议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选民登记局定期公布合格选民名单,何曾见过有人作出这样的控诉?

选委会主席最终“让步”,吩咐执行秘书手抄一份个人会员名字和电话的名单,三天后交给候选人代表;正式的团体和代表名单,至今未见出炉。23年前,筹委会秘书叶必和已经把会员名单输入电脑了,资料去了哪里?什么时代了,还需手抄名单?

竞争激烈的选举,各出奇谋各显神通难免,但是让人一眼就看穿,就高明不到哪里去了。

(2011.6.10.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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