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公和私




何为公?何为私?公或私,公与私,如何区分?

对“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受薪阶级来说,在办公时间做私人事务,就是公私不分;利用公司提供的便利做与职务无关的事如打私人电话、上网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者与友人聊天等等,就是公私不分。

一些高级职员利用权威逼属下购买他们的直销产品,不肯买,就在公事方面处处为难,专挑小毛病向老板打小报告。这类的公私不分尤为可恶。

老板当然不会喜欢公私不分的员工,只有昏庸无能的老板才任由利用权位搞个人生意的员工继续存在。

政治人物作为却不如此。在反对党议员揭露下,我国政坛最近出现多起公务员公私不分的事例,匪夷所思的是直属上司非但不承诺立即采取纪律行动,反而为他们辩护。

公正党马樟区国会议员赛夫丁揭发国防部官员利用公家车在上班时间去打高尔夫球,国防部长回答说国防部规定每周三与周五为运动日,官员没选择周日去打球,是因为假日收费高。不过,如果有人为那些在上班时间去打球的官员付费,国防部就可以采取行动。言外之意就是只要自己给钱,上班时间打球无碍。

另一起是行动党马六甲爱极乐区州议员邱培栋揭露首席部长署旅游促销部一名售卖冒牌化妆品的女职员,利用公家电邮招徕顾客,他本人及周围的朋友就收到她的电邮。直属上司马华行政议员薛亚朝回复说该位女职员事先有通知他,言外之意是说他默许这位官员这么做。他还补充说邱培栋很“幸运”才会收到他的电邮。

在私人企业公私不分,受损的是老板;公务员拿的是公帑,用人民的钱不做份内事,吃亏的是人民,是可忍孰不可忍?被反对党揭露之后,直属上司不立即采取纪律行动,反而以不成理由的理由来推搪,如此姿态,岂是父母官该有的?

明明知情却任由属下公私不分,被揭露后还以“事先有通知”回应,拿人民的钱买自己的人情,这种心态和处世态度更应该谴责。

华团领导人也有公私不分现象,最常见的是利用团体搞个人形象,或者在朋友主义掩饰下,滥用团体名誉支持朋友竞选、把政党政治带入团体等等,都是没道德的劣行,理事和会员不应姑息养奸,在选举时一定要果敢地扫除这类假公济私的野心家。

(2009.12.18.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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