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大眼和小眼
从吉隆坡移到马六甲河口、备受争议的大马眼,终于拆除了!
报道说:大马眼是在傍晚时分,静悄悄开始拆除,第二天下午,所有42个舱房已被拆完,等待转售至连首席部长“也不清楚”的国家。
这座原本装置在首都蒂蒂旺沙公园的大马眼,因经营失利转卖给马六甲,由州政府子公司马六甲集团和Mst AD Suria有限公司联营,马六甲集团持40%股权。
州政府大力鼓吹大马眼的经济效益,启用当天万人空巷的热烈情况犹历历在目,岂料14个月后,就因联营伙伴公司欠巨款,被比利时债主委托律师接管,从此无限期停止操作,最终被拆除。
14个月的经营,有利可图吗?一叶知秋,股权占六成的联营公司无法从盈利所得逐步摊还债务,答案已现。州政府子公司的“所得”,恐怕就只有地段租金和比利时债主每天一万元的罚款了。只是在当前情况下,租金和罚款能否回收,还是颇有疑问。
从投资角度看,州政府这个计划显然是失败的。不过,斗志昂扬的首席部长坚决认为“非战之过”,公开表示州政府将在本月内决定向中国购买新的“小马眼”或“大马眼”,在同一地点操作。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目睹够多大白象计划的马六甲人,对州政府准备花700万或1500万购置新的大马眼,非常不以为然。
南洋商报马六甲记者日前针对这个课题访问多位马六甲市民,除了行政议员薛亚朝,都一致认为政府应当把钱用来改善州内的基础设施,没必要再搞华而不实的什么计划。
国会议员沈同钦说,世界各地都有摩天轮,马六甲以历史沉淀、多元文化为号召,无需用“大马眼”招徕游客,况且立在河口模糊了马六甲的地标,不实际。
市民李文迁、周文浩、王国梁、黄志清等人异口同声认为人民的钱应该用在更有效益的用途,如促进环保、重铺道路、疏导雨水方面,不应当浪费人民的血汗钱。
可惜薛亚朝笼统地说“大马眼过去每个月平均为甲州带来约40万元收入、有必要准备更多设施供游客使用。”没有详细点出40万元是哪一方面的收入,让人难以全面了解。
官字两个口,反对声浪虽大,成效堪虞;马六甲人终究还是会有另一座摩天轮,差别只在“大眼”或“小眼”。有人戏谑说不如大小一起买,届时“大眼瞪小眼”,更能吸引游客。这是笑话,姑妄录下以飨读者!
(2010.10.7.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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