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星期日

事后诸葛


每一回南北大道发生致命严重车祸,平面媒体总是连续几天拨出极大篇幅详细报道,还不惜刊在全国版封面吸引读者。

跟进的步骤,则是报道罹难者家属的感受和发表他们对车祸的看法;知名的 “华社领袖”和地方贤达,也经常有机会亮相,对记者表达他们的见解。

前几天发生在森甲交界处的13死车祸,牵涉到公共巴士和民用、商用车辆,严重交通阻塞又延误了救援行动,这些人都道理十足地提出预防和补救之道。

日理万机的首席部长也不甘寂寞,代表甲州政府要求中央政府强制锁定长巴油门,把长巴最高时速限定在90公里。

每一个发表意见和建议的人都振振有词,似乎当局只要接受他们的建议,就能够把长巴的车祸率减至最低,避免人命伤亡。事实确是如此吗?

这些建议和意见已是老生常谈,几乎每一回发生致命车祸之后都有人谈及,有些建议甚至早已立法严禁,首席部长提出来的锁油门等措施也不例外。譬如限定长巴车速,1989年实施的限速条例,早已阐明长巴在高速大道最高时速是90公里,普通公路则为80公里。

车祸的主要肇因,往往是人的因素大于机械。车子性能再好,保养再佳,司机责任感不强、睡眠不足、酗酒、吸毒及服药等等劣习,都可以是严重车祸的祸首。锁油门、限时速、驾驶经验、交替司机、健康检查……都只能治标。

每一回事故,矛头都指向巴士公司。这一回,有关公司颁发500令吉予每位罹难者聊表善意,也面对苛刻的指责和批评。

巴士业者不想改进服务素质,不愿严加管制司机减少车祸吗?都不是。关键在于业者面对巨大的竞争,利润有限,难有作为。

过去,每间巴士公司都有自己的路线,除非经营不善或不按时间表提供服务,其他公司很难入侵。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个限制被取消了,出现几家公司经营同一路线的恶性竞争。更加要命的是执法者对某些公司宽松得很,只眼开只眼闭;对一些公司则严格到几乎挑剔,偶一违规犯错,肯定面对制裁。轻则警告罚款,重则吊销营业执照。

数据显示,在南北大道川行的长途巴士和旅行巴士,平均一天有4千500趟。减少公共巴士肇祸,业者要加强管理,执法者也应当一视同仁,不分肤色,不计业主是谁,公平处理违规事例。执法不严或者选择性执法,即使订下一大堆条例,终究无济于事。不管公众人士和父母官发出多少声音,也只能当事后诸葛,最终依然是不了了之。

(2010.10.17.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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