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

我们不要交通灯!



交通灯之设,原是为了疏解交通、方便路段使用者,避免因交通阻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装设交通灯之后,驾车人士应该额手称庆,感恩当局体恤民困的苦心才是。

玛琳交通灯却迥然有异。启用之后,经常引起交通阻塞,许多驾车人士为了避过阻塞,转而使用交通灯附近的花园内陆道路出入,把小路当大道使用。

上下班繁忙时间,情况更加严重。车水马龙出现在羊肠小径,蔚为奇观之外,也使居民担心往来车辆对儿童的安全构成威胁。

种种情况,充分说明设立交通灯之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原有问题没解决,新的情况反而更加严重。

高举关心民瘼大纛的父母官不断向当局作出建议,当局“从善如流”的结果,依然不能全面解决,导致附近厂家和居民拉布条抗议,高喊“我们不要交通灯!”

为首的戴子强表示:“装置交通灯后,我们往往要等上两回或以上,才能顺利前往目地,很浪费时间。”另一位抗议者曾志伟也说:“我们必须等三趟交通灯,才可以向前行驶,这是令很多驾车人士不耐烦的原因。”

官职在身的民政党玛琳再也城市发展及治安委员会秘书吴金花显然不认同。她说:“根据目前所得意见,约60%当地商民赞成交通灯,40%持反对意见;希望大家不要有错误的观念,等待交通灯是必定的,但这并非塞车现象。”这个说词和“交通阻塞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可惜吴金花没有清楚说明60:40这个“所得”怎么得来,又何时进行调查,对象是谁?问卷内容如何?否则必当更有说服力。

凡事必有两面性,记者的平衡报道也访问了认为“交通灯,好!”的居民和驾车人士。他们提出的理由有:“交通灯能保障驾驶者安全”、“依交通灯系统程序行驶,是最公平的方式”、“交通灯是保证我们的安全,不用再冒险‘冲’出去”、“难道等几分钟会带来巨大损失,而且比生命还重要吗?”

最佳的釜底抽薪方案,是如抗议者所请:“我们要天桥”!何时可以落实?市议员陈义光说:“此计划已呈交第十一大马计划”。至于什么时候,广东话说:“还有一排好等!”

读书的时候,老师教导我们解决两难之道,是比较正反两方,若是好的多过坏的,就说明方案可行。不过,政府已经耗费巨款装设了交通灯,拆除绝对不可能。唯今之策,是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加以改进。大选跫音近了,耐心等吧!

(2010.10.10.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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