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星期一
错得离谱
乌龙是惯用语,指因一时疏忽或大意酿成的错误;凡是乌龙,都会带来或大或小的伤害,破坏力多大,影响力多远,范围多广,则依严重性而定。
乌龙有无心或有意的分野,无心的疏忽可以原谅,有意的疏忽应该严加追究,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从根本上杜绝乌龙事件再度发生。
我们的公务员平均素质和执行力如何,是颇有争议性的。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当然不肯承认公务员平均素质和执行力不佳,但是有关公务员工作上或执行上出错、摆乌龙事件,常有所闻。最近,我们又在报章读到路牌安置错误的报道,实在令人感触万千。
路名就如一个人的身份,路名和门牌号码起辨认作用之外,也是对外联络、通讯的要件。没有路名和门牌,邮差怎么能够准确地把邮件送到收信人手中?
路牌是志明这段路叫什么名字,让不熟悉的外来者易于找到所要找的建筑物和友人;路牌安置错误,后果是异常严重的。送错邮件还可以补救,紧急状况时,救护车或救火车找不到事发地点,殃及的极可能是生命和财务的损失,后果该由谁承担?
这一次,出问题的是玛琳柏迈花园。报道说,路名一夜间忽然对调,致使外来者找不到正确地点,当地居民仿佛搬了家,无所适从。
住户说,他家水管坏了,交代修理员前来更换。修理员根据提供的地址上门,屋主说水管没坏,只好打电话询问。幸好科技发达,手提电话普及,否则要回去店里等电话,就大费周章了。
父母官很轻易就把责任推给承包商,说是承包商疏忽,要求立即更正之外,也会加以检讨。
交由谁承包不关我们的事,只是这等素质的承包商,能再用吗?“检讨”的时候,会不会考虑对这位承包商采取制裁行动?或者是官官相护,简单几句话就交代过去?
把责任一股脑儿往承包商身上推,也是难以接受的。怎么能够认为有人承包了,就完全放手让承包商去做而没有监督工作进度、施工是否符合标准等等?承包商开单收钱时,市政厅有没有派人到现场察看工作是否依照要求完成?如果有,为什么要等到住户发觉,投报反对党之后才“恍然大悟”?
先进州的办事效率是这样吗?办事不认真,增加多几个行政区或地方议会和长官都于事无补。这次的乌龙事件,实在是错得离谱,反映了什么,心知肚明,没必要多费笔墨。
(2010.6.7.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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