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孕牛变小牛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继爱极乐华小董事会订出“要捐款,先来信,董事会开会商讨同意,才能接受。”被时评人林风评为“戴有色眼镜看捐款的怪事”之后,今日阅报,又见“孕牛变小牛”怪事。

报道说,一名印裔牧民用5千令吉向兽医局购买一头18个月的怀孕母牛,付钱后却只获分配一头不足龄小牛,货不对办使牧民德华拉久深感受骗,向行动党主席吴良山州议员投诉。

这位牧民说,这是他第二度向兽医局购买澳洲进口母牛;这一次,兽医局总共进口70头澳洲牛,其中17头被分配到马六甲,货不对办情况也发生在其他同业身上。

怀孕的已婚妇女和含苞待放、及笄年华少女之别,一眼可以看穿;牛虽然是动物,却也可以同理求得。兽医局长期与动物打交道,怎能犯这个普通人也能够分清楚的现象?货不对办显然是管理和行政、制度方面发生大问题,怎能“退回钱”就可以向牧民和国家交待?

无独有偶,同一天国内版,出现“吃流浪狗达双赢”奇谈怪论,引人注目。

报道指出,兽医局副总监拿督苏海米建议把扑捉到的野狗出售供人食用。

他承认这是敏感言论,却不认为是危言耸听,而是解决流浪狗的方法之一。理由是:目前扑捉到的流浪狗被收留7天后,若无人认领,就会人道毁灭,费用由兽医局承担。他还提出双赢论。

他的所谓“双赢”,建立在“如果有人要吃狗肉,为何阻止他们?”基础上。他说,他在八打灵市议会举办的“有效的动物管理”论坛提出这项建议时,现场虽然有人反对,不过从一些人的肢体语言,他可以感受这些人对他的建议“很兴奋”。

为何感兴趣,他没有明说;以他的身份和掌管兽医局的责任,也无须交代清楚。

布衣小民无从了解高官的伟论,只是普通常识告诉我们,政府每一个部门除了开支预算,还有额外支出;只要合理,财政部都不会为难。人道毁灭扑捉的野狗是兽医局的任务,一定在预算内,怎能为了虚无缥缈的“双赢”而破了常规?

狗无狗权,见到野狗就“格杀勿论”已是见怪不怪,马六甲兽医局几度采取高压手段对付猪农也早已载入史册,如今这位兽医局二号人物公开表示尊重嗜吃狗肉之人的基本人权,可圈可点。如果他能上达尊重人权的主张,许多社会和政局乱象肯定可以减至最低。

这位高官深谙肢体语言,职务所在,想必也懂得动物的肢体语言。移交之前,兽医局如果能够请这位高手来“问一问”进口的母牛是否怀孕,就肯定不会出现牧民德华拉久所说“就像付钱买waja车,最后却得到kancil”的货不对办笑话和怪事了。

(2010.3.16.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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