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英雄走道状况连连



英雄走道五个月前开始封街让指定族群营业以来,附近商家不满之声不绝于耳;初期,还有市议员和州议员发出同情或作出协助表示,后来大概是当局不肯让步,“米已成饭”无法挽回了,没人敢“撄其锋”,满腔怒火的商家唯有逆来顺受,把愤懑之气往肚里吞。

最近又有新“发展”:每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傍晚的封街,原本只有PM1和PM2路受影响,4月2日开始,突然加封PM3路,牵连的范围更广了,受影响的商家更多了。

民主国家,任何政策和措施之更动,必须事先照会,好让受影响或波及的市民有所准备;也唯有这样,才能使人民有被尊重的感受,减低或减缓人民的不满。

这回多封一条街,官方事先没有通知,受影响商家收到的所谓“传单”,不知是谁搞的,内容说:这个封街是得到首席部长和市长“允许”的。

附近商家查明真相之后,满口苦水向记者投诉。到底谁有这么大的胆量,利用首长之名达到加封一条街目的?背后的议程显然不简单。

当局不知是否知晓华文报的这些报道?也不知有没有人把这个讯息传入父母官耳中?不过,商家似乎孤军作战,不见舆论反应,也不见父母官出来为民请命却是事实。

多亏记者的穷追不舍,南洋商报4月4日星期天的《马六甲》终于出现一小段追踪报道。

在“封街建议需商家同意”标题下,首席部长回答记者询问时,是这么回答的:“虽然接到要求,不过政府尚未有增加封闭道路的打算。”

君无戏言,首席部长的话是可靠又可信的,的确有人鸡毛当令箭,僭越了。

问题是:经过首席部长这么一澄清,明了真相之后,就一切OK了吗?就这么让始作俑者逍遥法外吗?行政机构被冒名,首长被利用,岂能等闲视之?容许或默许这类行为,不就等于姑息养奸吗?

父母官们,不要流于形式,不要高喊口号,脚踏实地认真看待人民需求,为民主的进展,为法治的落实,表现一番吧!

(2010.4.8.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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