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星期六
林敬贤要告警方
2008年五月一日劳动节清晨,行动党州议员林敬贤根据居民投诉,到甘榜拉班敦都亚中学对面三角空地察看非法电讯塔。
他下手将电讯塔地基螺丝钉锯除之际,警方突然出现。警方人员拍照录影之后,不分青红皂白以手铐扣留林敬贤,带返警局。
在警局内,堂堂民选州议员非但不受尊重,还被高级警官踹脚,前往查询的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沈同钦和怡力区州议员吴良山也一并被扣留。
警方没有依法将他们控上法庭,而是准许每人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定期到警局报到。几度“报到”之后,警方未给任何理由撤销此案,电讯塔工程也被取消。
两年后的今天,林敬贤与律师团商量后,准备近期入禀法庭起诉警方滥权来讨回公道。
该处居民早已对非法兴建危害居民健康的电讯塔不满,议员应人民之请为民服务,不应被无理扣留及踹脚。过去我们常听到警方殴打市民事件,如今连州议员也照打,足见滥权之严重。非法兴建的一方不被对付,为民服务的议员却被恶劣对待,林敬贤的感受绝对可以理解。
三权分立体制下,警方负责的是“执法权”。警方必须依法行事之外,也要确保执法公平、不滥权、不贪污。
不幸的是:我国警方最受人诟病的就是滥权贪污和不尊重当事人人权。2005年轰动国內外的“警局扣留所裸蹲短片”事件、去年九9月发生的4名警员涉嫌殴打印尼空手道裁判险些引起马印关系紧张等等,都是明显的例子。至于人民遭警方恶劣对待的投诉,更是屡见不鲜。
人权组织和舆论普遍认为,成立独立投诉与违例委员会监督警方是最好的途径。但是,由大马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提出的改革警察部队的125项建议,迄今还有24项未被接纳,其中一项就是成立独委会。
总警长慕沙哈山日前以“取消巡逻”回应人民对警方滥权的批评,就充分暴露不愿面对负面批评的心态。如此总警长,人民唯有“无语问苍天”!
单凭林敬贤一个人的行动,当然不能制止警方继续滥权,况且打官司往往需要长时期才能解决。三权分立不彰之下,林敬贤的行动能否出现人民期待的结果,还是未知数。
如果更多人或者人权组织协助受害者采取有如林敬贤的行动,未始不能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进而严正看待和处理警方滥权事件,这是可以肯定的。
(2010.5.8.南洋商报《古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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