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

华总为谁做事



方天兴坐正华总总会长位子以来,内部进行了什么改革不得而知,在筹建会所以及配合执政党和官府方面的积极行动,却是有目共睹。

舆论虽然一致抨击列席马华中委会议是自我矮化,华总领导层非但不愿反省,最近还敲锣打鼓为反贪委员会招募40位华校毕业生应征查案官和助理查案官。主流报纸“突破华人不愿当公务员迷思”的突出报导起了鼓励作用,华总进一步配合反贪委员会,到各州与华社交流,首站已在雪隆举行,第二站订5月23日在甲华堂举行。

反贪委员会为何一反门禁森严传统,这么热衷与华社交流?大马反贪委员会主席拿督阿布卡欣说:“为了增强马来西亚公众及世界各国对反贪会独立透明与专业原则的肃贪公信心,希望通过交流会让公众了解反贪会的操作程序,提升反贪会形象,同时教育群众同心协力肃贪。”

华总署理总会长钟来福说的更白:肃贪工作不能只靠反贪委员会,全体国民都有责任协助扑灭贪污。因此,“民众的参与,如提供情报,拒绝行贿和受贿都有助于抑制贪污活动。”

这一切都不是真正原因。简单说,反贪会这些行动,用意是突破因赵明福案件导致反贪会形象一落千丈和重振反贪会的士气。

症结不在于华社配合或不配合,也不是反贪会需不需要与非政府组织携手对抗贪污,而是反贪会这么多年来没有什么特出表现让人信服。“只抓小鱼,放过大鱼”备受批评和诟病之外,选择性办案也是难以被人民接受的双重标准;不尊重调查对象的基本人权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行事不透明等等,在在有损反贪会信誉。

根据现行法规,反贪会归首相署管辖,只有调查权而没有检控权,独立性不足。此外,公务员心态也使调查官员把反贪视为工作,缺乏社会责任;奉命行事惯了,主动性和积极性荡然无存是必然趋势。

“在大马经商如不缴付疏通费,可真难行事” 锺廷森一语道尽商人不得不行贿的苦衷。反贪委员会漠视这种现象,反而说“华人从商多,较易涉及行贿或面对被人索贿的情况。”把责任往华人身上推。

华总自诩为华社做事,却积极协助反贪会开脱漂白,认同华人喜欢行贿这个似是而非的论调,令人怀疑华社是否还是华总服务的首要对象。

(2010.5.21.东方日报《龙门阵•忠言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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